繼稅延型商業養老險試點之后,專屬商業養老險也來了。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商業養老險領域探索再進一步。
從6月1日起,此次專屬商業養老險將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為期一年的試點,人保壽險、國壽、太平、太保、泰康以及新華保險六家公司參與此次試點。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專屬養老險試點具有一定的創新之處,包括體現了養老金融產品的長期性特點,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消費者的需求,還能夠為某些特定行業和性質的從業人員提供相應的養老保障,但試點沒有與三支柱最核心的稅收政策掛鉤,預計對保險公司實際產生的保費及價值貢獻有限。
三大創新探索養老金融空白
根據《通知》,此次試點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一是試點保險公司應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消費者達到60周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于10年。
二是允許相關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為上述人員投保提供交費支持。
三是試點保險公司應探索建立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長期發展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制,包括長期銷售激勵考核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較長期限的投資考核機制等。
四是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前提下,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與養老、照護服務等相銜接,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
普華永道金融合伙人周瑾對財聯社記者表示,這次的“專屬商業養老險”產品試點,創新之處在于,體現了養老金融產品的長期性特點,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消費者的需求,還能夠為某些特定行業和性質的從業人員提供相應的養老保障。
具體來看有三點,第一,對于積累期和領取期的時限要求,以及對于退保現金價值的限制,均體現了養老金融產品的長期性特性,防止產品設計的異化;第二,“保證+浮動”的收益模式,且創新的設計了投資組合轉換功能,提供領取期不同領取方式的選擇;第三,允許企事業單位為投保人提供交費,且保費全部進入和人賬戶,很好的打通了養老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
周瑾還表示,這類產品彌補了當前養老金融市場的一些空白,但是也應該看到,給消費者更靈活選擇權的同時,對保險公司的產品定價、銷售支持、運營服務和投資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開展此類產品試點的保險公司,必須在自身的精算、投資、運營與服務能力方面有充分的準備。
業內:期待更大優惠力度支持
對于此次專屬養老險的試點,業內的保險公司又是如何看待的?未來是否會帶給消費者更多的產品選擇?
某中型壽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此次專屬商業養老險最大的亮點規定了60歲以后才能領取,是設計成了真正起養老功能作用的產品。但其表示,類似的商業保險產品已經存在,銷量不好主要體現在稅收優惠力度不夠,期待養老領域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借鑒國外的經驗,一般通過稅收優惠或者其他方面政策,要么給到保險公司,要么給到消費者,但此次試點沒有體現出來。我們也在觀察這六家公司的試點情況,希望能給行業做出一些經驗來,再看看能否進一步優化。畢竟這個市場足夠大。”上述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
某券商分析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整體看此次試點是三支柱穩步推進的重要一環,通過領取要求及退保規則引導產品長期化以滿足養老需求,并通過鼓勵單位提供繳費支持以推動產品發展,預計各參與試點司已基本完成相關產品設計,將很快投放市場。
但上述分析師同時指出,此次試點也存在著幾點問題,一是試點尚未與三支柱最核心的稅收政策掛鉤;二是參與試點的公司及地域范圍均較為有限;三是保險在長期投資收益上相較同業,尤其是公募產品優勢并不顯著。
“歷史上看稅優健康及稅延養老產品的推動效果均不及預期。因此我們預計此試點對保險公司實際產生的保費及價值貢獻預計有限,但此為三支柱的重要推動,長期看有望逐步打開養老類產品的發展空間。”上述分析師還表示。
(記者 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