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公安
2023年8月11日,一網民在抖音平臺發布視頻稱:武安某村道路被沖斷,多人被困,沒吃沒喝,希望政府部門能保障通行,引發網民關注。經武安市公安局核實,此信息屬于網絡謠言。
經查,網民劉某,女,系武安市活水鄉人,武安市公安局依法對其進行了傳喚。劉某對其在網上發布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目前,武安市公安局依法給予劉某行政處罰。
普法課堂
造謠、傳謠應負的相關法律責任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網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友引以為戒,不要利用群眾對災情的關心,發布不實、不當言論博取流量。
蓄意歪曲事實、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
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遵守和維護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