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再出招!專項整治校外違規培訓十大行為
“黑窩點”辦學,查!教師違規補課,查!
寒假臨近,整治校外違規培訓任務十分艱巨。如何才能全面清理整治校外違規培訓亂象,有效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近日,《湖南省整治校外違規培訓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簡稱《方案》)下發,明確指出,1月15日-2月15日和7月1日-9月1日,全省將對照整治重點,組織開展兩輪集中專項整治。
■三湘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 黃京
建立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
據悉,各縣(市、區)將加強對集中整治的統籌協調,落實“縣區包鄉鎮、鄉鎮包社區、社區包小區、小區包樓長”的“四級包保制”,健全“網格化”排查體系,組織開展地毯式排查,確保全方位、無死角。
同時,對排查發現的違規培訓行為,堅決嚴肅處理;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前述各類違規培訓情形的,采取下達整改通知書、約談舉辦者、勒令退還所收費用、行政處罰、納入“黑名單”,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措施;對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參與違規培訓或開展有償補課的,采取勒令退還所收費用、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直至撤銷教師資格證等措施,并在教師年度考核、職稱評選、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等工作中予以“一票否決”;對無證無照機構或不具備培訓資質的個人開展校外違規培訓的,一律采取停止辦學、勒令退還所收費用等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責任;對通過轉移資產、轉嫁債務、虛構成本等方式套利后惡意終止辦學“卷錢跑路”的培訓機構,采取勒令退還所收費用、行政處罰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此外,將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各級教育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建立“黑名單”制度,將違規開展校外培訓的機構和個人納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對查處的校外違規培訓典型案例定期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盡快明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
記者了解到,《方案》要求各地不僅要全面清理整治校外違規培訓亂象,還要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長效機制,推動校外培訓治理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
各市州要根據我省“雙減”實施方案要求,盡快明確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分類制定設置標準、明確準入方式,并對現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進行核查,達不到設置標準的明確整改期限,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停止辦學。
同時,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高課堂教育和課后服務質量,有效減少學生及家長對校外培訓的需求。規范中小學教師的從教行為,將在職教師違規組織補課、參與校外違規培訓納入中小學校考核指標體系;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講,將學生參與校外違規培訓情況作為綜合素質評定的重要參考,促使學生及家長自覺抵制校外違規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