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發實施方案改進藝考招生,2024年起省屬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
藝考招生鼓勵直接采用省級統考成績
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2024年起,省屬高校不再跨省到外省設置校考考點,不接受省外高校來我省設置校考考點……2月15日,《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下發。
■三湘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楊斯涵 黃京
2024年起省屬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一直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
記者了解到,我省省級統考科目包括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含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下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含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和影視節目制作等專業,下同)、表演類(戲劇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表演類(服裝表演)、攝影攝像類、服裝類(職高)等10個專業類別,《方案》指出,2023年起,我省將進一步優化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科類設置,對現行10個統考類別進行相應調整和完善,完善省級統考科目和內容,制定完善統一的考務規范和考試說明等,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方案》指出,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鼓勵來湘招生高校直接采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同時,鼓勵來湘招生高校采取線上考試、提交作品等方式進行考核。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起,省屬高校不再跨省到外省設置校考考點,不接受省外高校來我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文化課成績錄取線將逐步上升
音樂類、美術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曲表演)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記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湖南藝考開始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確定平行組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考生錄取的文化成績也較往年有所提高。
《方案》指出,為了進一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高校在我省統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上進一步提高文化控制分數線要求。在此基礎上,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同時,鼓勵校考高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此外,《方案》表示,自2024年起,湖南將改革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方式,歷史類、物理類計劃實行統一編排、統一劃線,對于平行組中不區分首選科目的高校(專業),其報考考生統一排序錄取;進一步改革完善藝術類錄取政策,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來湘招生時,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方案》強調,要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