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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楊湛
電競酒店是近年來興起的新業態,消費者花幾百元錢就可以在房間內體驗到媲美網咖的游戲快感,還能享受到酒店的配套服務,深受年青人追捧。《中國電競酒店市場研究報告2021》提到,2017年興起的電競酒店在2019年底數量還不過2600家,但2021年已達到1.5萬家。據文化行政部門提供的數據,目前湖南省有500余家電競酒店。
這個高速發展的市場,卻存在一些監管的困境,特別是《未成年保護法》重新修訂以后,未成年人保護問題日益突出。“目前對電競酒店的性質認定難,是酒店還是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存在爭議。”省人大代表、益陽市律師協會會長徐健說。
經過調研,徐健發現,行業定性不明晰,監管也存在未成年人保護措施難落實、執法人員入場執法難等問題。“比如,普通酒店客房是私密性的,除公安執法人員,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能隨便進入。傳統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則是開放的,按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應建立場內巡查制度,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其有義務配合執法人員檢查。而有上網服務功能的電競酒店的客房,能否讓文化執法人員便捷進入執法,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電競酒店經營性質模糊,不代表監管可以缺位。對此徐健建議,政府部門應協作加強監管。電競酒店因其網吧、酒店甚至零食銷售等多重屬性,在具體監管層面需采取1+N的多重監管方式。“1”是公安部門,負責電競酒店的行業監管,“N”包括文化行政、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別負責電競酒店的網絡服務內容和軟件執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監管。“由公安部門牽頭監管,更有利于從根源上管好該行業”。
從規范層面,徐健建議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將“未成年人禁入”作為電競酒店或酒店電競房的經營規范確定下來,并在顯著位置張貼“未成年人禁止進入”等標識,由公安部門通過身份管理系統進行源頭管理。文化行政部門配合公安部門,將電競酒店內的互聯網上網服務部分業務納入技術監管范疇,將互聯網上網服務技術監管作為上網內容、未成年人保護的監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