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砍了個樹干,三人獲刑
(資料圖)
去年以來湖南法院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5251件
華聲在線6月2日訊 三個收購樟樹的人被人請求幫忙砍掉一棵樟樹的枯枝,他們把這棵樹靠路邊一側的樹干給砍了,賣了400元,沒想到這棵樹是古樹,三人因此獲刑。6月2日,湖南高院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湖南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該案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三人砍伐古樟樹一側樹干獲刑
2021年7月18日,被告人徐某敏等三人收購樟樹時,開車經過沅江市三眼塘鎮回龍山村,被當地村民請求砍伐陳某屋前的古樟樹枯枝。三人合伙將該古樹兩根樹干中靠近公路一側的樹干砍伐后賣出,共獲利400元。
經查,被破壞的古樹樹齡290年,樹種為香樟,保護級別為國家三級。經沅江市綠委辦對該被毀古樹生長情況進行評估得出,本次破壞嚴重損毀了古樹樹體,增大了古樹傾倒的風險,嚴重影響到古樹的正常生長。裸露的木質部分增加了樹體感染病蟲害的可能,加速了樹體腐爛速度,影響到了古樹的壽命。
沅江市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徐某敏等三人均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分別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三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40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官介紹,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及其制品的,構成刑事犯罪。
去年以來全省審理環資案件5251件
湖南高院通報,2022年以來,湖南法院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5251件,判處刑罰共計1890人,單處或并處罰金共計1000人,不斷提升湖南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水平,為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31個,其中包括東洞庭湖濕地、益陽“六步溪”等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基地,長沙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湘江環境資源法庭生態修復基地、湖南省大鯢保護基地、婁底雙峰漣水河犁頭嘴司法保護基地等增殖放流生態修復基地,以及城步南山國家公園、郴州天鵝山、岳陽天井山林場等“補植復綠”生態修復基地,實現修復賠償資金有效利用,修復受損生態環境。
■全媒體記者 虢燦 實習生 王美玉 通訊員 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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