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全媒體評論員 張軍 視頻 王玨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最近發布“懸賞”通告,對舉報偷排、篡改偽造監測數據、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等性質惡劣、行為隱蔽、日常監管難以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獎勵,最高可獲50萬元的獎勵。
三湘都市報發布這一消息后,網友們反響很熱烈。雖然這不是湖南的首倡,但卻是其他先行地區的有效舉措。懸賞獎勵群眾監督,充分發動群眾依法有序參與,可有效彌補基層生態環境執法監管的短板和盲區,切實解決老百姓身邊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是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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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是常態,每次都弄得地方上很緊張,不知道哪朵云彩會下雨。事后反省“燈下黑”現象時,地方領導對有關部門常提到的一句話就是:“為什么督察組來了一個月就發現了這么多問題,你們怎么發現不了?”
其實秘訣很簡單,“依靠群眾,實地調研”,“群眾投訴舉報是發現問題線索的‘金礦’?!?/p>
自2016年以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經實現了對各地督察的兩輪全覆蓋,受理轉辦的群眾生態環境信訪舉報28.7萬件。這一數據也再次證明了群眾舉報對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執法力度的大大加強,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已大為減少。但需要注意的是,環境污染行為在治理高壓之下更具有隱蔽性:一些企業為逃避監管處罰,給違法排污行為加上了不少偽裝;個別地方為了給污染項目“開綠燈”,搞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給生態環保工作的推進增加了難度。部分地區還存在執法不到位,或行政干擾執法等情況,光靠行政和司法措施很難解決全部問題,因此,公眾參與和監督尤為重要。
正是因為充分發動群眾舉報提供的線索,一些隱蔽的環境污染行為得以被查處,個別地方和部門不作為、慢作為、重發展輕保護等問題也因此得到了糾正。
目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已在我國建立并在不斷完善中。2020年4月,生態環境部正式印發《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建立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而此前,已有12個省級和133個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實施了舉報獎勵制度,省、市共出臺了155件相關制度規定。
同時, 環境違法行為往往涉及利益,對于舉報人來說,人身安全、個人信息嚴格保密至關重要。各地施政都明確了減少獲取不必要的個人信息,對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這個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法寶是可以推而廣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