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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近日,據東莞市自然資源局網站,東莞發布《東莞市“工改M1”項目工業生產用房產權分割及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涉及產權分割、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辦理、抵押權登記辦理等。
本次征求意見稿適用于四種情況的“工改M1”,一是符合現代化產業園統籌規劃,且國有出讓的“工改M1”項目;二是土地面積15畝,容積率3.0以上的存量“工改M1”項目;三是因實施連片“工改工”而建設的工業安置廠房項目;四是其它經市政府同意分割的項目。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意見稿提出,“工改M1”項目全部工業生產用房(含自持、賠付或貢獻用房)均可進行產權分割;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等配套用房不得產權分割。
“工改M1”項目的工業生產用房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固定界限由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等規劃核準文件中標注。層是產權分割的最小單位,不得在層內再進行分割。每個基本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本細則印發實施前在建或已竣工的存量“工改M1”項目,按基本單元建筑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執行。
分割轉讓規定方面,除自持用房外,“工改M1”項目其他工業生產用房均可進行轉讓;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等配套用房不得轉讓。
“工改M1”項目工業生產用房分割轉讓比例如下:
現代化產業園區內“工改M1”項目工業生產用房最高分割轉讓比例為100%?,F代化產業園外的“工改M1”項目原則上不允許分割轉讓。
因實施政府主導連片“工改工”而建設的工業安置房項目工業生產用房最高分割轉讓比例為100%。存量“工改M1”項目及其他經市政府同意分割的項目工業生產用房最高分割轉讓比例為70%。
意見稿稱,“工改M1”項目工業生產用房參照商品房相關政策,通過現房銷售的方式進行分割轉讓,并以房屋基本單元進行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