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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訊(全媒體見習記者 胡興海 通訊員 劉沁 趙雙富)近日,湖南高院與湖北高院共同簽署《關于加強長江沿線涉海事訴訟服務司法協作協議》,內容涵蓋加強案件管轄協作、深化聯絡站應用功能、開展審判輔助事務協作、建立協調會議機制等。旨在加強司法協作互助,提高訴訟服務效能,為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協議》明確,嚴格遵守海事訴訟專門管轄規定,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長江湖南段干線及支線水域內發生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合同糾紛民事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別程序案件,由武漢海事法院專門管轄。當事人就上述案件向湖南轄區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應由武漢海事法院管轄的,相關法院應告知當事人向武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可引導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律師服務平臺等向武漢海事法院申請網上立案,或通過跨域立案平臺協助辦理跨域立案手續。當事人堅持起訴的,做好法律釋明工作并不予受理;受訴法院立案后發現沒有管轄權的,裁定移送武漢海事法院處理;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處理。武漢海事法院及所屬法庭在立案審查階段或者在審理中發現案件不屬于海事法院管轄的,依法屬于湖南轄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武漢海事法院立案監督庭負責協調湖南相關法院,做好網上立案、跨域立案或者案件移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