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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3月24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昱? 通訊員 肖文婕)3月24日,省人民檢察院、省婦聯就“困難婦女兒童司法救助工作協作機制”簽約,加大檢察機關辦理司法救助案件過程中對困難婦女兒童的救助幫扶力度,更好地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據統計,2022年,湖南全年辦理司法救助案件2407件3186人,發放司法救助金2660.89萬元,救助困難婦女1052件1350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049萬元,救助困難婦女的案件數位全國前例。所簽署的協議,在救助對象、救助措施等方面體現了湖南工作特色。
一是擴大救助范圍。在進入檢察機關辦案環節、符合救助條件的五類困難婦女的基礎上,增加兩類困難兒童為重點救助對象,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賣等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兒童和身患重病或者殘疾的兒童。符合救助條件的“5+2”困難婦女兒童作為重點救助對象,協同婦聯組織加大幫扶力度,幫助盡快擺脫生活困境。
二是開通綠色通道。因遭受人身傷害,急需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困難婦女兒童,全省各級女童保護中心移送的應當給予司法救助的困難兒童,檢察機關可以先行救助,救助后補辦相關手續。
三是開展多元幫扶。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規定的多元化救助措施外,對出現心理創傷或者精神損害的婦女兒童,協調實施心理治療和社工專業服務。對被救助婦女養育的在校就讀子女納入“檢愛”計劃,給予教育幫扶。
四是建立聯席機制。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將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交換工作意見、研究對重點困難婦女兒童的救助幫扶措施。對救助的重點困難婦女兒童應當建立聯合回訪機制,動態跟蹤救助和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確保救助幫扶效果。
會議強調,各級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要加強溝通、密切聯系、緊密合作,不斷擴大各地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專項活動的覆蓋面和受益面,幫助解決困難婦女兒童及其家庭急難愁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