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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5月31日訊(全媒體記者 卜嵐)今日,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印發《關于加強2023年“三考”期間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三考”期間(6月7日至9日、6月12至14日、6月18日至20日),全市各考點周邊500米范圍內所有建筑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業活動,杜絕工程運輸車輛造成交通擁堵等。
同時,長沙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現場日常施工應采用低噪音工藝和施工方法。白天場地邊界噪聲不得超過65分貝,夜間禁止進行打樁、鉆孔、混凝土澆筑、電鋸、切割等強噪聲作業,場地邊界施工噪聲不得超過55分貝。學校附近、居民集中區域,中午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噪聲施工。
據悉,長沙市各監督部、縣市(區)質安站將加強“三考”期間施工噪聲專項巡查力度,對考點周邊項目進行全面摸底,進行重點監管,對存在噪聲擾民等問題的工程項目,將堅決責令立即停工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情節嚴重的,認定上報不良行為記錄,并移交違法違規線索。
(一審:夏博 二審:劉樂 三審: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