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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6月18日訊(內蒙古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楊帆)中央財政近日下達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1214.85億元。其中,下達我區補貼資金59.78億元。
據悉,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范圍與對象原則上為耕地和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含農場職工)。對已種植林木及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附屬及配套設施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及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區農牧業廳、國土資源廳《補充耕地質量評價工作和技術規范》要求的耕地)和已列入自治區2022年退耕范圍的原有耕地,不予補貼;對已拋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今年補貼;對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離田措施或離田比例未達到自治區要求的耕地,緩發或暫停予以補貼;對黃河灘區禁種高稈作物區域違規種植高稈作物的耕地,緩發或暫停予以補貼。
自治區財政廳明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發放。補貼依據與面積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屬哪一種類型或哪幾種類型,由各盟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同時根據補貼資金總量和既定補貼依據綜合測算確定補貼標準,不同旗縣可以實行不同補貼標準。
編輯:章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