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生態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陜西省西安市將加強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重建,推進生態補償和環境綜合治理。
《辦法》明確,生活垃圾終端處理生態補償費主要用途如下: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地區環境美化和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地區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和維護;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地區經濟發展扶持;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居民的就業、社會保險、居民環境訴求協調和環境污染補償;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環保宣傳、監督管理等工作。生活垃圾焚燒廠的飛灰和灰渣、醫療廢物、市政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政府部門應急的專項處理物品等特殊垃圾不適用《辦法》。
按照《辦法》,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區域生態補償以生活垃圾輸出區向輸入區補償為原則,按量計算。生活垃圾生態補償費標準為50元/噸。西安市城管局派駐專人,采用信息化識別和計量的方法,對各輸入區終端垃圾處理量進行計量和確認。如出現受償區未按規定上報支出計劃、支出明細和專款使用管理細則;超范圍使用生態補償費;未按審批的支出計劃使用生態補償費;未做好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周邊市政配套、環境整治、生態補償、群眾關系協調和處理等工作等情況,將取消相關受償區當年補償資金額度,并收回當年已經撥付的補償資金。(王雙瑾)